屠宰分割车间及冻库技改 EPC 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人:成都洪汇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4 月
第一章 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屠宰分割车间及冻库技改 EPC 工程项目》已经进行项目备案,项目业主为 成都洪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成都洪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屠宰分割车间及冻库技改 EPC 工程。
2.2 工程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峡科技园金马兴元三组302 号洪汇公司厂内。
2.3 工程规模:洪汇公司一号车间约 1700 平方米,包
括一条全自动屠宰生产线;排酸预冷间合计 560 头/日,快冷库 300 头/小时,三段三层日分割 300 头分割线。投资总额以最终投资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是合法屠宰设备供应商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冻库冷链工程资质等级。
3.2 投标申请人须确保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前连续 6 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3.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报价要求
4.1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500万元。
4.2 上述价格包含完成委托服务工作的所有费用。
4.3 项目建设工期约 3 个月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 元整。投标人必须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00 前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2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5000 元)。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6.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6.3.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6.3.3 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6.3.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6.3.5 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1 年 4 月 5 日–2020 年 4 月 15日。
7.2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
30 时至 18:00 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成都洪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科技园金马兴元三组 302 号,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7360105640)。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00。
8.2 谈判开始时间: 2021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00。
8.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成都洪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科技园金马兴元三组 302号)。
8.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洪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科技园金马兴元三组 302 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 17360105640 邮 箱 :
740332543@qq.com
2021 年 4 月 5日